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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两个专项行动(活动)研讨会
时间:2019-03-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29日上午,休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茂林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暨两个专项行动(活动)研讨会,院领导班子成员、专职检委、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研讨。

     会上首先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カ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和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任泽锋在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传达了高检院巡视省检察院领导讲话精神、省检察院巡视市检察院反馈意见和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等,同时要求个人自学邓小平“黄山谈话”要点、“徽骆驼”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十四讲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等学习内容。

     随后,与会人员就开展两个专项行动(活动)作了研讨发言,发言重点围绕“严强转”专项行动政治理论学习材料、“融杭、我们怎么看、怎么干”等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岗位,谈了学习体会和感悟,谈对“融杭”的认识和理解,重点谈了怎么干;同时就本院开展两个专项行动(活动)征求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成效。

     徐茂林检察长作总结讲话,认为通过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达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目的。他强调,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两个专项行动(活动)的决策部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带头干,坚持干在前,团结和带领全院干警以奋发有为的姿态推动检察中心工作稳步向前,推动“四大检察”充分协调发展。

     一要在思想上主动融入。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指引着行动的方向,思想上“差很多”,行动上就会“差更多”。首先要树立“敢为人先,勇争一流”的状元精神,提振信心,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立足检察职能,在思想观念上深度融入,真抓实干,助力“融杭”。

     二要在行动上自觉融入。主动出击,积极与先进地区联系对接,将自身学习的成果转化为自觉行动,变“要我学”为“我要学”,把“融杭”工作切实落实到具体行动上,部门与部门对接,业务与业务交流,以积极主动的姿态融入杭州都市圈,不断把“融杭”引向深入。

     三要在工作上精准融入。对标先进,回顾总结自身工作,正视差距,找准症结,静下心来思考分析,我们应该学什么,能学到什么,尤其是业务工作开展中好的经验做法,找准融入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进一步明确学习的目的,增强学习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