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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三八妇女节特辑∣致敬“她”力量(一)
时间:2024-03-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阳春三月,巾帼逐梦。灿若阳光,竞绽芳华。她们,向阳而生,在各自岗位上奋发进取,奋力拼搏;她们,卓尔不凡,用“她智慧”“她力量”“她奉献”,让休宁检察精彩纷呈,温润人心。

  今天,让我们一同走进2023年度休宁县三八红旗手吴莺燕,一起聆听她的故事,一同见证她的风采。

3月5日,在“繁花绽放展芳华 状元县里志愿红”——休宁县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4周年暨学雷锋活动表彰大会上,休宁县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吴莺燕作为休宁县三八红旗手受到表彰


  吴莺燕,女,1976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休宁县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先后荣获黄山市优秀公诉人、休宁县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共产党员、最美干警、政法系统“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其所在的第一检察部先后被评为黄山市三八红旗集体、政法系统先进集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立足本职,牢记初心秉公办案

  吴莺燕始终坚持把踏实肯干的工作态度和求极致的工作精神融入检察履职,认真审查每一起案件,每一项证据,近三年所办理的100余件300余人的案件无一出现错案。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同时,她不断更新司法理论,认真践行刑事和解、公开听证、认罪认罚等制度,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努力实现案件办理的“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勇挑重担,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吴莺燕以主办检察官的身份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8件69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何某某等16人恶势力犯罪案件所涉犯罪事实多,罪名多,作为主办检察官带领办案组牺牲休息时间,迅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案件移送起诉后,加班加点,认真审查证据,全面梳理案情,准确定性。庭审前,精心准备,做到了讯问提纲“精”、举证提纲“细”、答辩提纲“全”,在长达8天的庭审中,面对20余名辩护人和16名被告人的辩解,沉着应对,答辩有理、有力、有节,针对辩护人的不当言行,依法监督纠正,最终16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均被作有罪判决。

尚法柔情,护航“花季”促成长

  在办理涉罪未成年案件时,恪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办案原则,用女性的细腻和温柔,感化、教育、挽救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王某某系一名在校大专生,因为盗窃同学财物被移送审查起诉。吴莺燕受理该案后,进行社会调查,深入了解其家庭状况,成长经历,学习情况,剖析其犯罪的原因,在全面审查证据材料,听取王某某母亲和辩护人意见的基础上,对王某某做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期内,她不定期与王某某见面,联系其母亲,走访其老师,确保王某某真正改过自新。考察期结束后,依法对王某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王某某顺利毕业,并顺利找到了工作,在回访时,王某某脸上洋溢着明媚的笑容,对未来充满了信心。

  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英雄事迹,也没有慷慨激昂的豪言壮语,但吴莺燕用她的执着、正直和坚强,诠释了一名检察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任劳任怨的优秀品质,展现着新时代检察干警的良好风貌,为检徽增添光彩,为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她”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