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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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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能

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负责在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等。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指本级决算。

纳入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三、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610.48万元,支出总计550.29万元。与201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1.18万元和10.99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收支有所增长;二是通过厉行节约,降低了“三公经费”开支。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10.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0.48万元。

五、2014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5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28万元,占61.84%;项目支出210.01万元,占38.16%。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14年度决算475.1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检察业务费支出,其中行政运行265.13万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45万元,公诉和审判监督51万元,侦查监督20万元,执行监督8万元,控告申诉10万元,其他检察支出76.0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4年度决算41.19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41.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2014年度决算12.0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12.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4年度决算21.9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21.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附件:1. 休宁县XXX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2. 休宁县XXX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表

3. 休宁县XXX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表

4. 休宁县XXX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 休宁县XXX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联系方式:休宁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联系电话:753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