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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法携手“流动法庭”进医院 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时间:2018-06-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6日上午,休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我院提起公诉的周某某诈骗一案。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法庭设在了休宁县中医院的病房里。 

  2015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周某某和党某某、姚某某(两人均已判刑)事先预谋,租用车辆到休宁县、祁门县、歙县,采用虚构买卖药品从中赚取差价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共计58000元。休宁县公安局于2018年6月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考虑到周某某患有三级高血压,正在休宁县中医院住院治疗,且病情较重,我院案件承办人仅用一天时间就完成了案件的所有审查起诉工作,并于6月5日向休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为防止周某某因情绪激动造成严重后果,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我院积极与县法院、公安局沟通协调,最终决定将本案放在医院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周某某当庭表示悔罪认罪,同时对检、法人性化办案方式表示感谢。最终,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流动法庭”进医院是司法机关为方便患病被告人诉讼的重要举措,彰显了司法为民的人文情怀,让人民群众随时随地感受到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