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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0年度)
时间:2011-0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119在县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0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政法委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崭新的面貌、更高的责任感,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服务和保障休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批捕起诉职能不断强化

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保持了检察环节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案件批捕准确率和起诉正确率均保持100%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8813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81119人,决定逮捕56人;公诉部门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8214人(其中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和审查不起诉案件811人),审结126204人(含去年未结1014人),其中,提起公诉120195人,不起诉 46人,报送市院作一审23人。出庭支持公诉78件次,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所有批捕、起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在坚持严厉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予以打击,依法快捕快诉,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老年犯和过失犯,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加强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依法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人,制定帮教措施,帮助失足少年改过自新,定期回访帮教10人次。

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减少违法犯罪。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开展对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不断加强

反贪污贿赂部门以打击人民群众反应强烈、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案要案为重点,大力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和建设工程领域里的职务犯罪,着力查办商业贿赂犯罪。全年共立案44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余万元。反渎职侵权部门突出打击重点,根据上级院的部署,积极开展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专项行动以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和受贿罪,立案查办了一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该案是我市开展查办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以来立案查办的首起案件。

在坚持重点打击的同时,注重打击与预防并重。一是结合办案,广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警示教育,分别在县交通局、林业局、国税局和人民医院等单位举办了预防职务犯罪知识专题讲座,受教育的干部职工达200余人次。二是围绕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建设中的职务犯罪高发行业,积极开展预防,分析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及时建议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三)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深化

切实履行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提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的能力,努力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一是在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中,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3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侦查机关撤案33人;对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6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决定不批捕4人。对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决定作不起诉1人;对证据不完善的,退回补充侦查16件次。在侦查监督中还坚持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全年提前介入40件次。二是在刑事审判监督中,提请抗诉2件。另外,完善监督方式,将监督重心前移,积极探索和开展量刑建议工作,全力推动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共提出量刑建议80余条,绝大部分被法院采纳。三是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中,立案4件,对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提请抗诉1件,市院支持抗诉1件,提抗案件法院再审后改判1件。四是加强监管场所和刑罚执行监督,派驻看守所检察室深入监管场所的劳动、学习、生活“三大现场”检查 50余次,积极开展监管场所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0余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对在押人员上法制课1次,个别教育谈话200人次。

(四)化解社会矛盾力度不断加大

坚持把涉检信访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一是以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控申维稳举报宣传主题活动。开展送法进社区、农村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检察工作职能和控告申诉方式,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选派干警在海阳、海宁中学上法制课,受教育学生达1000余人。二是注重把维稳贯穿到执法办案中去,从源头上化解矛盾。通过提高办案质量,最大限度减少案件瑕疵,以减少涉检信访案件。全年,无一错案发生,从根本上减少了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三是抓信访工作责任落实,注重实效。坚持每日接访、检察长接访、下乡寻访等制度。同时对涉检疑难案件,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包保到人,主动做好帮、办、劝等工作,使信访人及时息诉罢访,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全年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举报30件,及时有效处理30件,没有出现越级上访情况。

(五)检察工作机制改革不断深入

严格按照中央批准的《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高检院的实施方案,切实推进检察改革。一是创新工作衔接机制。密切与公安机关之间的联系,建立和完善了联系会议制度,积极协助、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和固定证据,增强打击合力。与法院就如何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监督达成重要共识,并联合发文制定了《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办法》。二是完善快速办案机制。公诉部门制定了《办理简单刑事案件规定》,从制度上确定了对于证据充分,无需进行证据补充的简单刑事案件,承办人均需在20日内审结移送法院。三是积极推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严格遵守直接立案侦查案件须报请上级检察院审查逮捕的实施细则,对自侦部门与侦监部门的职责分工作了明确规定,加强了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四是完善检务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县委政府、上级院的支持,检务经费保障取得新突破。

(六)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创新

一是利用每周五学习日,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工作,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公仆意识,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二是结合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等,教育干警严格遵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努力做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提高执法公信力、做人民满意检察官。三是把思想政治工作和对干警的管理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切实加强对干警的政治教育和监督管理。结合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四是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活动为契机,营造“团结向上、勤勉好学”的学习氛围,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不断增强执法水平。五是加强党务工作,实行人性化管理。对干警家庭生活困难予以关心,帮助。对干警生日记录在档,开展“生日之际送祝福,送温暖”活动,激发同志们的工作热情,真正做到“人人有激情、时时在状态”。六是积极开展检察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培养干警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强化干警工作的责任心,营造全院 “风气正、心劲足”的工作氛围,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奠定坚实基础。

通过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增强了接受监督意识。一是积极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在县“两会”期间,院党组成员和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分组到各代表团,听取审议检察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汇总、梳理后,对照整改。此外,专门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了反渎职侵权工作,还主动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了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工作,为增进外界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是创新人民监督员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果。人民监督员共办理监督案件3件。在做好人民监督员对“三类案件”进行监督的同时,积极探索完善监督方式。

(七)检察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始终把班子建设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龙头工程”来抓,坚持重大事项、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充分发扬民主,通过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深刻查找和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二是抓学习、抓培训,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活动,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资格考试和省、市举办的业务培训班等,组织干警开展计算机应用软件培训、信息应用化培训、电子政务学习培训等。领导带头撰写宣传稿件、调研文章,全院干警共在国家、省、市级著名报刊发表检察宣传和调研文章40余篇。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保密承诺书,随时警醒干警严格遵守高检院“禁酒令”和省院关于车辆管理规定要求。同时,狠抓制度的落实,加强检务督察,不定时督查公车的使用情况、赃款赃物的保管情况、不捕、不诉、不立案等情况,从源头上预防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通过严要求,严管理,一年来,全院干警没有发生违纪违法现象。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院先后被市院授予先进检察院荣誉称号、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第九届文明单位、院第一党支部被县委授予先进党组织荣誉称号,一名干警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人,一名党员被市委组织部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等。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市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地感谢。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各项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定职能的履行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有差距,法律监督仍然存有薄弱环节,监督不到位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三一些检察人员的执法能力与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办案新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四是基层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办案力量不足、检察官断档问题仍然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措施,紧紧依靠县委、人大和政府,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1年工作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准确把握“十二五”规划的主线和趋势,全面了解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出发,科学谋划检察工作,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水平,为“十二五”时期的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为加快“中国休闲养生之都”的建设和“休屯同城”的步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注重用非诉讼手段和关注民生的办法解决问题,真正体现检察工作的人民属性和人文关怀。二是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在严格公正廉洁执法的同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最大限度兼顾各方面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兼顾法、理、情。三是下大力气化解涉检信访案件。组织检察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隐患,及时分析报告,做到早发现、早稳控、早报告、早处理,及时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群体事件。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结合办案开展法制宣传和预防工作,减少违法犯罪发生;配合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做好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工作,发挥好检察建议在社会管理中的效用。五是健全对检察权行使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推行“阳光检务”,进一步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

(二)抓住质量、效率、政策、效果四个关键,切实加强批捕起诉工作

一是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促进“平安休宁”建设深入开展。二是掌握好逮捕、起诉条件,严格遵循“两个基本”的要求,严把事实、证据、程序和适用法律关,加强捕诉工作的衔接沟通,严防错案和瑕疵案件。三是提高办事效率。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积极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四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既严厉打击犯罪,又对轻微犯罪依法决定不逮捕、不起诉或建议从宽处理;继续探索刑事和解案件的处理办法和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办案方式。五是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继续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败强力态势

一是突出打击重点。严肃查办公共资金使用、公共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等当中发生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在正确处理好办案数量、质量、安全、效率和规范之间关系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做到办案质量高、效果好、力度大。三是结合办案抓好预防工作,惩防并举,增强侦查和预防职务犯罪的综合效果。

(四)切实加强诉讼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一是全面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以及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二是正确使用好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监督手段,确保司法公正。三是把诉讼监督与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结合起来,严肃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四是加强与政法各单位的联系沟通,注意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五)狠抓队伍建设,大力提高干警素质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提高领导班子学习力、决策力、创新力、凝聚力、公信力。二是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使全体党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三是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四是抓好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切实提高干警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培养出更多的优秀检察人才。五是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和机关规范化管理,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执行各项禁令和纪律规定。六是加强检察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通过举办各类文体活动,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塑造职业素养,以一流基层院建设带动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形成人人奋勇争先的良好风气。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主动服务第一要务,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为休宁“一都一城四化”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