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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人大常委会调研检察工作
时间:2019-07-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23日上午,休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方平山率队到县检察院调研检察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储晓华、马学华、邵接后及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汇报会上,首先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精神。调研组一行在听取工作汇报后,对上半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切实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在服务县委中心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平安休宁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尤其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守护绿水青山中较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双方还就检察队伍建设、智慧检务、公益诉讼等进行了座谈交流。

最后,方平山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要始终坚持公正司法。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检察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维护公正司法,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要更好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在成功办理全市第一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基础上,深入摸排和挖掘线索,争取在案件上有新突破,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保护好新安江水源地生态环境。同时通过宣传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体现公益诉讼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所取得的成效。

三要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融入日常工作。鼓励和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培养更多专业办案人才,培养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

       四要提升检察建议质效。检察建议不在多,而在精、准、实。要向规范要质量、向质量要效果、向效果要效力、向效力要权威。持续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发出高质量、操作性强的检察建议之前主动协调、沟通, 发出后持续跟踪、确保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