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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检察院四项举措强化检风检纪建设
时间:2019-09-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休宁县检察院以县委政法委部署开展的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坚持严字当头,多措并举整肃检风检纪,促进规范执法,把“严管厚爱”融入日常管理和监督中,为休宁检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作风保障。  

   

  

  工作日签到制。结合本院实际,出台了《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日签到及作风效能月督查制度(试行)》,明确签到对象为院机关全体在岗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驻看守所检察室、派驻海阳镇检察室参照执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签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将该项制度执行情况纳入个人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等负面清单。 

  

  

  会风会纪检查。在院机关每次召开的全体干警大会、党员大会和上级检察机关安排的重要视频会议时,驻县院纪检监察组会同政治部、会议承办部门对参会人员是否按时与会、遵守会议纪律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会风会纪良好。今年来,已开展了7次检查,对会前未履行请假手续的4名干警及时进行了批评教育。 

  

  

  重要节点必查。今年国家大事多、要事多、活动多,每逢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假日和上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院党组成员及检委会委员轮流负责带班,并对值班值守人员在岗在位值班、执法车辆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严防出现值班迟到、早退、脱岗等现象,严格按规定做好值班日报告工作。 

  

   

   

  作风效能月督查。由院党组成员带队,院效能办、党支部和纪检监察组安排人员组成督查组,每月对院机关、驻看守所检察室和派驻海阳镇检察室工作人员上下班纪律遵守、在岗工作状态、去向牌是否及时调整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并将督查结果在检察内网进行通报,举一反三、督促整改,从严管理、抓早抓小,真正体现对党员和干警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