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下午,休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茂林、副检察长许建平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两起刑事案件进行研究讨论,并发表检察机关的意见。休宁县人民法院院长吴林丹主持会议。
会上,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就案件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徐茂林检察长、许建平副检察长在听取了各审委会委员意见后,就案件的事实认定、争议焦点、量刑等方面提出了意见。
徐茂林检察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的检察机关的职责,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也是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应有之举,能够促进检法两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问题共同进行把关,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检法两家应继续保持和发展良性的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的关系,本着“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凝聚共识,互促公正司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