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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协作配合意见,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时间:2020-07-13  作者:洪春宁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凝聚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共识和合力,79日下午,休宁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林业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8家行政机关召开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并会签《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促进依法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休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茂林,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远平、相关行政单位分管领导及我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参加座谈会。

        

   《实施意见》明确了一系列协作配合机制。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定。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和案件办理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协作配合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建立执法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有涉及公益诉讼的行政执法信息或相关案件线索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三是建立重大情况通报制度。对于涉及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突出问题应当及时相互通报,及时研究制定处置办法,及时予以处置,回应社会关切。四是建立专业支持机制。各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自身行业特点,为检察机关办案在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方面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涉及案件的专门性问题难以认定的,可以运用行政执法机关意见、专家意见等予以参考认定。五是建立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机制。各方开展的涉及对方工作范围的专项行动等,可邀请对方参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监督、刑事司法等职能,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勘验检查等职能和技术优势。六是建立联合培训宣传制度。举办相关业务培训时,可以邀请对方单位领导或办案骨干主题讲座,定期开展业务交流活动。

        

   徐茂林检察长代表休宁县检察院党组对各单位一直以来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沟通联系,多方联动及时破解难题,促进检察机关依法办案,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同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