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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齐云】一起去看看那棵百年古树现在怎么样了?
时间:2023-07-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13日,休宁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对院办理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工作,实地走访休宁县五城镇岩溪村里塔组水口林,查看受损红豆杉修复后的生长与保护情况。

案情回顾:

吴某某因患病,其听说食用红豆杉树皮可以治疗此病。2017年10月18日,吴某某到五城镇岩溪村里塔组办事时,发现村口有红豆杉树,就从村民家中借来砍柴刀在一株较大的红豆杉树上砍下两根树枝,剥取5块树皮带回家中煮食。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该棵红豆杉树为南方红豆杉,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同时又是一棵树龄有260年的古树。因该树树干根部5处树皮被剥掉,并有2根树枝被砍断,该棵红豆杉树毁坏严重。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支持全部诉求,不仅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还判令其赔礼道歉并承担红豆杉修复费用2210元。

同时,承办检察官通过走访调查发现,五城镇岩溪村里塔组的水口林中保存有二十余株古树, 200年以上的红豆杉就有十余株,具有较高的科研价值。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院及时向县林业局和五城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从加强古树名木的养护、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宣传等三个方面,就古树名木保护提出建议。

林业主管部门和五城镇政府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增设警示牌,安排专人巡查养护,及时清理古树周边杂物,为古树名木生长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目前,受损红豆杉恢复了生机,长势良好,其他古木名树枝叶扶苏,葳蕤蓊郁。

古树名木是“活文物”“活化石”,是宝贵的生物资源,孕育当地自然生态奇观,具有重要的科学、文化、生态和经济价值。下一步,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山水齐云”公益诉讼品牌为引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