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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检察:履公益诉讼之责 守绿水青山之美
时间:2023-08-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休宁县位于安徽省最南端,皖浙赣三省交界,国土面积2126平方公里,境内森林覆盖率达83.52%,海拔千米以上山峰26座、大小河流237条;先后荣获国家生态示范区、安徽省首批省级生态县首届十佳环境优美县等称号。近年来,休宁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守护休宁绿水青山。

加强协调配合,构建协作机制。与行政机关会签《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促进依法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协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意见》等,形成检察公益与行政执法合力。与浙江省开化县、江西省德兴市、婺源县等毗邻地区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形成跨区域监督合力,携手守护新安江源头优质生态。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群众代表参与案件调查、建议送达等,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增强办案效果。

创设独有品牌,延伸监督触角。以突出检察公益诉讼在守护生态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为立足点,用“检察蓝”“生态绿”两种色调为主基调,构建以检察之力为绿水青山打造生态屏障立体画面的主体思路,精心设计并对外正式发布山水齐云公益诉讼品牌LOGO,引导全社会关注并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联合县法院、县林业局在西田国有林场建立全市首家固碳基地,并牵头建立《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建立公益诉讼+碳汇协作机制的意见》等工作机制,受到省院点赞。成立新安源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延伸检察监督职能,从源头筑牢生态环境保护防线。

聚焦司法办案,提升办案质效。今年以来办结公益诉讼各类案件2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同比分别增长46.7%、51.2%,追回生态修复费用18.8万元。注重重点案件办理,提前介入205国道跨省倾倒固废污染环境案,多次与县生态环保局、县公安局等部门进行会商,与开化县检察院协作配合,确保案件质量。目前,公安机关已对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积极拓展公益诉讼等外领域,办理全县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案件,涉及公民个人信息868条。办理潘某某等4人重大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不仅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还依法追偿生态修复费用近6万元。办理某茶厂污染水源地案件,依法向生态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及时跟进监督,协调督促涉案企业整体搬迁,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注重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结合宪法宣传日、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等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公益诉讼宣传35场次、受众50000余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90余次。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宣传,邀请县电视台报道公益诉讼案件庭审;开展增殖放流活动6次,投放鱼苗40余万尾,相关活动新闻不仅被省市多家媒体宣传报道,还被“学习强国”平台转发,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满意度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