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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检察院概况
时间:2020-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951年8月,休宁县设人民检察署,1954年12月,改称休宁县人民检察院。1968年检察院被撤销。19786月,休宁县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现办公大楼位于休宁县新城区内黄山南路,为五层建筑,占地2920平方米。2017根据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安排部署,在部分地区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试点工作。休宁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安徽省33个改革试点基层院,于20179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此次改革以突出一线办案为特点,以整合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推行扁平化管理为主线展开,坚持统筹协调,提高司法效率。内设机构整合后设三部一局一室(现职务犯罪侦防局已整体转隶至监察委)。整合原公诉科、侦查监督科为刑事检察部,主要履行公诉、侦查监督职能;整合原控告申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为诉讼监督部,主要履行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检察、控告、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等职能;整合原案件管理中心、检察技术科为综合业务部,主要履行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检察技术等职能;整合原政治处、办公室、计划装备科为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综合行政、财务、后勤管理等工作;整合原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为职务犯罪侦防局,现该部门已整体转隶至监察委。按照休宁县纪委统一部署,设立派驻纪检组,行使纪检监察职责。此外,我院保留了原派驻海阳镇检察室,作为促进检力下沉的平台,服务群众,维护基层稳定。

一流的环境和一流的工作创造了一流的业绩:近年来多次在全市检察系统目标管理考评中被评为“先进单位”,并先后荣获全省检察系统“人民满意检察院”和基层院规范化建设“先进检察院”,多次被县双拥工委评为“拥军优属先进单位”,为休宁县的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