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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1年度)
时间:2019-06-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年12月13日在县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2年主要工作

2012年,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监督和政府大力支持下,我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做到了在服务大局水平上有新提升、在创新社会管理上实现新突破、在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上取得新成效,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紧紧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管理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维稳作为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坚持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社会管理创新多管齐下,在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经济发展上取得一定成效。

1、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平安休宁。把维稳作为第一责任,坚持保证质量、提高效率、注重效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将“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涉黑涉恶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等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共批准逮捕55件95人,提起公诉120件183人,适用简易程序74件次,出席法庭85件次。无错捕错诉案件,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

2、依法从宽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充分把握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大力开展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准确把握宽严尺度,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老年犯和过失犯,慎捕慎诉,切实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规范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健康发展,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等依法不批捕12件14人,不起诉4件4人,极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的同时,使执法办案贯穿于化解社会矛盾的始终。

3、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加强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发挥检察“窗口”作用,坚持文明接待、热情服务,依法办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在接待来访群众时,正确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有序维权、理性维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深入联系乡镇、重点乡镇、企业和旅游景区,开展涉检信访大排查和“民情交流日”、“千名干部访基层”和“双百攻坚”活动,把涉检上访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年没有出现越级访和集体访情况。

4、积极参与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平安休宁创建。适应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对刑满释放人员和问题青少年帮教管理共300余人次。深入开展青少年社会管理“阳光关怀643”行动和“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切实维护师生权益和校园安全,已被团市委授予“青少年维权岗”,并被推荐为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团体会员。积极谋划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工作,实现检力下沉把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服务三农。

(二)紧紧围绕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

坚决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途径,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今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受贿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件8人,其中贪污受贿案件6件6人,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案件各1件1人

在坚持重点打击的同时,注重打击与预防并重。结合办案,广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警示教育,分别在县地税、国税、交通局、县供电公司、县高指办和部分乡镇举行了预防职务犯罪知识专题讲座,安排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受教育的干部职工达千余人次。

(三) 紧紧围绕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加强诉讼活动中的法律监督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最高目标和价值追求,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待。我院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增进监督效果,切实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1、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截止目前,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捕3件3人、追诉4人,追加犯罪事实5起。对刑事侦查中的违法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分别提出纠正意见2人次和18人次。

2、加大对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判决,提出抗诉1件;对认为人民法院裁判并无不当的申诉案件,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申诉人息诉服判5件,维护司法权威。

(四) 紧紧围绕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强化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强化自身监督,强化对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造就高素质检察队伍。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确保执法办案的公正廉洁,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题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采取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干警大会、支部大会等多种形式深化政治理论学习,通过专题辅导、集中学习、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促进干警思想认识的进一步提高。认真开展千名干部访基层”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支农惠农、扶贫帮困、关注未成年人成长、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归纳梳理、归口反馈有关部门,真诚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2、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法律专业学历教育,目前在职干警41人中,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32人,占78%,研究生学历5人,占12%,35周岁以下干警9人,占22%,年轻化、专业化水平得到提升。重视开展执法规范化分类培训,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班,干警执法能力不断提高。积极派员参加全市公诉人论辩赛、检察业务讲座、演讲比赛等活动组织干警学习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做好应对及挑战为修改后的两法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3、狠抓内部制约和自身党风廉政建设。院党组每年同中层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排查风险点,有效增强了广大干警风险意识。编制廉政风险防控“一目录、两流程图”,使每个岗位“权清责明”、每项权力按流程规范运行,并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组织开展规章制度、办案安全防范、警车和警械使用管理及自侦案件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等专项检查活动,取得了实效。

4、大力弘扬检察文化建设。着重加强了以廉政文化为重点的检察文化建设,着力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干警的共同价值体系,打造了融廉政文化、状元文化等为一体的检察文化走廊,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干警的思想境界和综合素养。
    5、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始终把以优先服务办案为重点,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高检务保障水平,加强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特别是今年对警务区建设再次进行了升级改造,改善办案环境,保证办案安全。落实和完善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提高办案质量。驻看守所检察室安装了检察专网、远程提审及监控联网等设备,改善了监所检察的硬件设施,提升了监督质量和效果。

按照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高效化、智能化的要求,办公办案实现信息化现代化,开通了视频会议、电子阅览室、机要通道、办公局域网,安装了自动举报受理系统等,全面推进网上办公、办案,综合信息网上发布和信息共享。加强网络管理,保障网络安全运行。

    (五) 紧紧围绕服从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促进休宁检察科学发展

坚持绝对服从党的领导,坚持重要工作事项和重大案件办理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积极参加县委安排的中心工作,全面完成了平安创建、对口帮扶、招商引资等各项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自觉树立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识,认真向人代会、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决议,依法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检察人员,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视察和评议。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不断增加工作透明度。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对贯彻《检察官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县政协也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通过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有效地促进和加强了检察工作。

在工作中,我们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广泛开展法律“七进”、综治宣传月、举报宣传周和“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密切了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的联系。重视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

2012年,我院再度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在职党员支部被县委授予“全县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教育培训工作获得省检察院表彰,司法警察大队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称号,两名干警被评为省级先进个人,两个业务科室和四名干警被市院授予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政协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长期关心、支持、理解、帮助休宁检察事业发展的所有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当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各项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主动延伸法律监督职能、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还有待进一步探索;三是诉讼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法律监督的能力、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上述问题,我们将加强调查研究,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3年工作任务

2013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新的刑诉法和民诉法,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着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做好新形势下维稳工作,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管理机制建设,注重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全面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休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服务科学发展,依法保障和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对经济领域犯罪特别是涉众型犯罪的打击力度,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专项预防工作。加大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力度,依法妥善化解涉农领域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依法打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以及严重破坏生态、浪费资源的犯罪,严肃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是更加注重执法为民,大力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其他严重侵害群众权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民生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完善群众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 

三是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把三项重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深化、细化各项措施,促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

四是更加注重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中的职务犯罪、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职务犯罪及以案谋私、贪赃枉法等职务犯罪。在加大办案力度、加强工作协调、完善办案机制上下功夫,加大预防教育宣传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犯罪发生。

五是更加注重维护司法公正廉洁,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强化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依法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

六是更加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抓好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综合素质,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在全体干警中继续开展思想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检察队伍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历史重任。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从严治警、“四个一律”的要求,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加大检务督察力度,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即将到来,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的监督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主动服务第一要务,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加快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休宁“一都一城四化”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