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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度)
时间:2019-06-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6日在休宁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茂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过去的一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法律监督,深耕主责主业,全力维护稳定,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91件147人,批准逮捕84件137人,同比分别上升11%、27.3%;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53件284人,提起公诉145件255人,同比分别上升2%、17.9% 。

一、落实重大部署,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对涉金融、扶贫的来信来访,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依法息诉息访,服务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以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定点帮扶陈霞村76户贫困户,选派2名干警进驻扶贫工作队,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服务保障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受理某石材厂、养猪场等涉嫌污染环境举报4次,实地查看、调查取证,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履行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坚持严打方针,依法快捕快诉主要领导带头办案并出庭公诉。2018年共批准逮捕涉恶犯罪案件16件52人,受理审查起诉6件77人,依法提起公诉5件69人,其中三起案件已经得到判决认定。办理的“红缨枪”案,涉案的主犯李某、李某强均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休宁县检察院“三大举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做法被省院转发推广。

积极守护绿水青山。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起诉39件52人,及时对案件进行总结分析,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情况分析及对策建议—以休宁县为例》上报县委和上级院。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积极履行提起公益诉讼职能。办理黄山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程某某等人非法采砂案3名被告人不仅承担刑事责任,还赔偿国家损失26万余元。近期办理了我县首例森林资源保护方面公益诉讼案件,判令毁坏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的被告人承担修复费用2000余元。

二、深化平安建设,在维护稳定中展现检察作为

严打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严重刑事犯罪常态化整治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18年依法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暴力犯罪案件3件3人,起诉10件10人;批捕抢劫、诈骗、盗窃等危害财产安全犯罪案件24件30人,起诉28件35人;批捕涉毒、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47件92人,起诉28 件80人。

  促进完善社会治理格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强化法律文书说理和检察官以案释法,增强全民知法守法意识。受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3人,发放救助7000元。推进检务工作区建设,坚持有案必接、有诉必理,受理来信来访20,均给予答复。首次运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积极参与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对1670名村“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条件逐人进行严格审查;主要领导调研指导联系乡镇村“两委”换届工作9次,抽调15名干警协助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及时总结经验,1名干警撰写的《宗族势力黑恶势力五种手段破坏农村“两委”选举》调研文章被相关刊物采用。     

切实强化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在惩治犯罪的同时彰显人文关怀,被省检察院、省妇联授予“妇女维权岗”荣誉称号。检察长受聘担任休宁中学法制副校长,组织学生观摩模拟法庭,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成长。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8件

     三、强化法律监督,在推进司法公正中提供检察保障

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对于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监督撤案2件,纠正漏捕2件4人;追诉漏犯1人,追加漏罪12人,均得到法院判决认定。审查起诉中发现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予以退查。加大对法院判决、裁定审查力度,对所有提起公诉案件均提出量刑建议。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委会5次,检察监督实现双赢。

化刑事执行监督。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件,均被采纳;探索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办理2件;加强社区矫正检察,提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6件,均予以整改;发出检察建议10件,均被采纳;提出收监执行检察建议7份,已收监执行6人。

强化民事诉讼和行政履职监督。与林业、国土、环保、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拓展案源渠道,共受理不服法院判决或执行的民事申诉案件6件,办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3件;受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线索20余件,办理督促履职案件12件,发放检察建议12份,均回复并落实;首次办理2件食品药品领域监督案件,依法督促主管部门及时查处,切实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推动民行检察工作不断深化、拓展。

四、深化司法改革,在攻坚克难中激发检察活力

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严格执行《检察官职责清单》,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13名员额检察官均在一线办案,推行随机分案、全员轮案。建立检察官个人执法档案,做到“一人一档”。检察长主持召开检委会5次,讨论复杂疑难案件2件。《检察官司法责任追究制度的偏离与回归》调研文章在“全省新时代法治建设理论与实务”征文中荣获优秀奖,被《安徽检察》采用。

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建立全覆盖、常态化的案件评查机制,对已办结的案件从实体处理、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立卷归档等方面进行专项审查和综合评定,已评查101件,其余200余件正在评查中。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办案活动网上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问题。首次召开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会,让审查逮捕过程更公开透明,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与侦查机关的衔接,引导全面取证、监督依法取证;进一步完善补充侦查、不起诉等制度,有效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加强与审判机关的配合制约,确保庭审公开、公正。加强与律师的沟通协作,认真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建议,接待并安排律师阅卷116次。

五、推进从严治检,在夯实基础中塑造检察形象

抓政治强检凝心聚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推动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细落实,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13次,集中学习研讨4次。采取党组中心组带学、支部引学、个人自学的方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讲政治、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让党员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将警示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内生动力。

抓人才兴检固本培优。全力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狠抓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全年培训检察人员120余人次。实施“青年英才培养”工程,实现“提笔能写、开口能讲、问策能对、遇事能干、交案能办”的培养目标。1名干警荣获“安徽省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2名干警在全市业务竞赛中获奖,1名干警获“休宁县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抓从严治检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以“六项纪律”为尺子,强化制度执行,始终把从严治检贯穿于执法办案和检察工作全过程。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检察人员6人次。扎实开展“严肃纪律作风、促进规范司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对作风效能进行明查暗访,全体干警纪律和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

六、主动接受监督,在依法履职中提升检察公信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及时把审议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措施。改进联络人大代表方式,主动邀请代表参与庭审观摩、案件评查等活动30余人次,拓展代表了解检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邀请他们参与座谈、调研等活动20余人次,倾听他们对检察院服务大局、更好发挥职能作用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运行微博、微信、门户网和今日头条“四位一体”的新媒体宣传矩阵,认真核查涉检舆情反映的问题。组织10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在检察开放日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143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县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县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特别是县委常委会听取县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为全县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各位代表委员建诤言、献良策、寄重托,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县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在服务大局方面,立足职能服务发展的举措还不够有力,成效还不够明显;在队伍建设方面,专家型、复合型人才较少,办理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有待提升;在检察改革方面,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力度还要加大。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依靠各方支持,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着力抓好政治强检、改革强检、科技强检、素能强检,在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中,切实提高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现代化新休宁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形势研判,致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牢记检察机关职责定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建为统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落实好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围绕服务“三大攻坚战”和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部署,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

二是强化维稳措施,全力推进平安休宁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强化对林业、国土、环保等领域环境问题重点监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切实保护特殊群体利益,推进平安休宁建设。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强化立案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强化侦查活动监督,重点监督纠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问题。强化刑事审判监督,重点监督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重点监督纠正和预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等问题。强化民行检察监督。认真落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要求,紧抓“公益”核心,聚焦“四类案件”,实现“三个效果”。

四是强化创新理念,奋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为着力点、突破口,进一步强化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履职评价监督机制和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基本形式,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健全绩效考核机制,突出以办案为中心、以实干为导向,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五是强化自身建设,大力提升司法办案水平。坚持党建引领,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升机关党的建设水平。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着眼于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能建设,引领干警成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奋斗者”,掌握“真本领”,练就“铁肩膀”,发挥“正能量”,为检察事业转型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持续加强检风检纪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保证廉洁从检。

各位代表,新时代确立新目标,新征程当有新作为。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开创全县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现代化新休宁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