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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3年度)
时间:2024-0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本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深刻内涵,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一年来,共办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各类案件757件,同比上升41.6%。在上半年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率为100%,位列全省第一名。

一、主动融入中心大局,以更高的站位助力高质量发展

致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70106人,依法提起公诉252381人。坚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位,通过成立精干专案组、细化风险防控预案,妥善办理邪教犯罪案件4件。坚决维护公共安全,依法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129322人。高质量开展反洗钱重点工作,起诉洗钱犯罪22人,1名干警荣获“安徽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个人”称号。助力斩断互联网黑灰产业链,依法惩治非法买卖“两卡”、帮助“跑分”等犯罪64146人,“断卡”行动取得较好效果。

护航更高标准的营商环境。落实“政法护航专项行动”,以检察履职助力优化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问需于企,主动走访民营企业28次,征求意见建议30余条。开展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活动15次,提供法律咨询37人次。推荐2名优秀女干警参与黄山市两级院巾帼护民企服务队,当好企业知心人、引路人、护航人。

融入更高要求的社会治理。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初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不批准逮捕27人,不捕率20.3%;不起诉133人,不诉率25.8%。悉心倾听群众诉求,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8件,修复社会关系,促进和谐稳定。针对类案背后的共性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件,推动有关行业领域源头治理。

搭建更加贴心的检民桥梁。打造检察机关的“枫桥式工作法”,坚持在首办案件上抓早抓小,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包案”等制度,全链条压实案件首办责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受理群众来信12件,来访41人次,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坚持应听尽听,实现“四大检察”公开听证全覆盖,组织开展听证42件次,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到”。

二、坚持紧扣民心民愿,以更务实作风促进高效能治理

用心保护蓝天碧水净土。在鹤城乡樟田村挂牌成立新安源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全力筑牢新安江源头生态屏障。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11件24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追偿生态修复费用20.39万元。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将碳汇认购引入生态环境损害赔付中,进行替代性生态修复,在西田国有林场创新性设立全市首个检察公益固碳基地,联合县法院、县林业局会签《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建立“公益诉讼+碳汇”协作机制的意见》,推动建立多元化修复体系。对外来入侵物种开展专项整治,通过调查核实、诉前磋商,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整改,督促清理“加拿大一枝黄花”600余亩。

倾心守护民生民利民需。深化落实“公益诉讼检察+12345热线”协作机制,对可能涉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及时处理,共受理有价值线索12条,立公益诉讼案件5件。针对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河道整治等问题,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并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推动民生问题及时有效解决。紧盯群众“烦薪事”,积极开展“检察蓝”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活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4件,为诉讼能力较弱群体挽回经济损失31.6万元。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注妇女儿童等困难特殊群体,对7名因案受困群众开展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12.6万元。

倾情呵护未成年人成长。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零容忍”,批捕3人,起诉4人。立足“教育、挽救、感化”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2人,开展帮教、心理疏导5次,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6份,对6名“问题”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升家庭监护能力。携手各方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体系建设,多次与县教育局召开“检教协作”联席会议,推动落实落细“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得到上级充分肯定,我院荣获“全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先进集体”称号,1名干警荣获“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称号。

主动回应群众法治需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200余份,接受咨询100余人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制作的《后浪奔涌,如你所愿》微视频作品荣获2023年度平安黄山“三微”比赛一等奖。微信影响力检察院分榜中,“休宁检察”四次位列全市区县院第一,10月位列全省区县院第一。

三、坚决守护公平正义,以更全面履职实现高质效监督

刑事检察工作向“优”升级。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协作与配合办公室,持续强化立案监督工作。纠正漏捕漏诉5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次,采纳率100%;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7件,提出引导侦查意见15条。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478人,适用率93.2%,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8.8%。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请抗诉2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违法违规情形提出检察监督意见11件,监督收监3人。强化监检衔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提前介入调查5次,持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民事行政检察向“好”迈进。牢固树立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协力推进“执行难”问题,发力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办案数量实现稳进、办案质量持续提升,民事检察工作质效位居全市前列,1名干警入选首批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人才库。全力推进落实“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与相关行政机关召开座谈会12次,会商解决问题35个。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对审判权和行政权的双重监督功能,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件,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5件。聚焦“司法追求实质公正,不止于形式合法”的价值目标,推动4件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公益诉讼检察向“强”发展。切实当好公益“守护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公民个人信息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0余件。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件,行政机关回复率、整改率100%。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推动安徽省皖南国家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建立完善野生动物救护机制和执法管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守护食品安全、空壳公司清理专项监督活动,推动无人售货机规范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治理。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听取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汇报,相关工作获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四、持续聚焦自身建设,以更严的要求锻造高素能队伍

强化政治建设“引领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和市检察院汇报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办理情况。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高位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引领检察人员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今年以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三会一课”22次、研讨交流36人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发生涉检意识形态事件。

激活队伍建设“动力源”。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好领头雁、主心骨作用,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精心打造“山水齐云”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和“齐云护未”未检工作品牌,大力推进党建业务“双融双促”。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后备人才库,提拔4名干警到中层岗位。加大教育培训,组织32名干警参加30期脱产培训、100余人次参加中检网院15期专题培训、210余人次参加37期线上业务培训,在线结业率100%。注重发挥“传帮带”作用,出台《新进人员结对培养制度实施办法》,业务骨干“以师带徒”指导10名新进人员,帮助年轻干警快速成长。组织开展季度“检察之星”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筑牢作风建设“防火墙”。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深化落实“抓在日常、落在经常”,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开展“1+7”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10次,发现并整改问题4个。落实新进人员、涉及岗位调整、职级晋升人员集体廉政谈话制度,开展集体谈话23人次,签订岗前承诺书15份。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填报重大事项78件,“有问必录”形成自觉。

打造阳光检务“新高地”。强化内部监督,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300余件,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26份,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444条,实现各项负面案件指标持续下降。强化外部监督,积极推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络工作,实行院领导分片走访联系制度,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观摩司法活动,项目化落实、反馈代表委员的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畅通法律职业共同体履职渠道,接待律师阅卷158人次,互联网阅卷12次,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在司法办案、队伍建设、检务保障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融入休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不足;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平衡,构建全方位法律监督格局仍需要全面发力,适应新时代发展的检察人才梯队建设有待加强;三是检察“大宣传”格局有待构建完善,普法宣传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在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上下功夫、求实效,推动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根本,夯实思想根基。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铸牢干警政治忠诚本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讲政治要求贯穿检察履职各环节,确保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二是以群众满意为宗旨,促进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服务保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民生小案”和每一件为民实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以法治建设为责任,强化法律监督。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上级要求,持续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双赢多赢共赢”等司法理念,坚持监督与办案并重,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四是以素能建设为抓手,锻造过硬队伍。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一体提升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深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奋进新时代,逐梦新征程。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围绕新发展阶段的目标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为加快建设高品质休闲康养胜地,奋力开创现代化美好休宁建设新局面作出检察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