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1-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202121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3.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4.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5.2021年项目支出表

6.202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1.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12.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表

13.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4.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休宁县委办公室、休宁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休宁县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休宁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

(一)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二)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三)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四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五)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等。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单位

截至202012月31日,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实有各类人员59人,其中在职36人、离休0人、退休14、聘用工勤人员4人、聘用书记员5人。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1、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上坚定笃行;

2、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上善作善成;

3、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上务实重行;

4、在提升检察能力现代化上做深做实;

5、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上对标对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由14张表格构成,具体内容如下

部门预算公开表1

 

 

 

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休宁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946.0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

二、政府性基本预算拨款收入

0.00

二、外交支出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三、国防支出

0.00

四、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864.00

五、其他收入

33.77

五、教育支出

0.00

    其他资金安排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0.00

    提前告知转移支付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4.00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0.00

 

 

十、卫生健康支出

19.10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0.00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0.00

 

 

十三、农林水支出

0.00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0.00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00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

 

 

十七、金融支出

0.00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0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52.71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0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00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00

 

 

二十四、预备费

0.00

 

 

二十五、其他支出

0.00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0.00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0.00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0.00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0.00

 

 

三十、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0.00

 

 

 

 

本年收入合计

979.81

本年支出合计

979.81

    上年结转

0.00

结转下年

0.00

 

 

 

 

收入总计

979.81

支出总计

979.81

 

 

 

 

注:本表反映部门各项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部门预算公开表2

 

 

 

 

 

 

 

 

 

 

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休宁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上年结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提前告知

其他收入

合计

 

979.81

0.00

946.04

0.00

0.00

0.00

33.77

0.00

33.77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64.00

0.00

830.23

0.00

0.00

0.00

33.77

0.00

33.77

  04

  检察

864.00

0.00

830.23

0.00

0.00

0.00

33.77

0.00

33.77

    01

    行政运行

604.60

0.00

570.83

0.00

0.00

0.00

33.77

0.00

33.77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9.00

0.00

39.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

    检察监督

135.00

0.00

135.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99

    其他检察支出

85.40

0.00

85.4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4.00

0.00

44.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4.00

0.00

44.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4.00

0.00

44.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9.10

0.00

19.1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9.10

0.00

19.1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1

    行政单位医疗

18.02

0.00

18.0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8

0.00

1.0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2.71

0.00

52.71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2

  住房改革支出

52.71

0.00

52.71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1

    住房公积金

52.71

0.00

52.71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各项预算收入情况。

 

 

 

 

 

 

 

 

 

 

部门预算公开表3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休宁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979.81

626.96

352.8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64.00

511.15

352.85

  04

  检察

864.00

511.15

352.85

    01

    行政运行

604.60

511.15

93.45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9.00

0.00

39.00

    10

    检察监督

135.00

0.00

135.00

    99

    其他检察支出

85.40

0.00

85.4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4.00

44.00

0.00

  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4.00

44.00

0.00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4.00

44.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9.10

19.10

0.00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9.10

19.10

0.00

    01

    行政单位医疗

18.02

18.02

0.00

    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8

1.08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2.71

52.71

0.00

  02

  住房改革支出

52.71

52.71

0.00

    01

    住房公积金

52.71

52.71

0.00

 

 

部门预算公开表4

 

 

 

2021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休宁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数

其中:一般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626.96

606.90

301

工资福利支出

561.21

541.22

30101

  基本工资

167.19

167.19

30102

  津贴补贴

109.12

99.93

30103

  奖金

157.19

157.19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4.00

44.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8.02

18.02

30311

  住房公积金

52.71

52.71

30114

  医疗费

1.08

1.08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1.90

1.1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52.02

52.02

30201

  办公费

2.60

2.60

30202

  印刷费

1.00

1.00

30204

  手续费

0.10

0.10

30205

  水费

0.30

0.30

30206

  电费

1.00

1.00

30207

  邮电费

1.00

1.00

30211

  差旅费

2.00

2.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2.20

2.20

30226

  劳务费

2.00

2.00

30228

  工会经费

3.13

3.13

30229

  福利费

1.50

1.5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8.31

28.31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88

6.88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73

13.66

30305

  生活补助

13.66

13.66

30309

  奖励金

0.07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各项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部门预算公开表5

 

 

 

 

 

 

 

2021年项目支出表

部门名称:休宁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项目名称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上年结转

其他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

合计

352.85

339.14

0.00

0.00

0.00

0.00

13.71

204

352.85

339.14

0.00

0.00

0.00

0.00

13.71

20404

352.85

339.14

0.00

0.00

0.00

0.00

13.71

    [2040401]行政运行

352.85

79.74

0.00

0.00

0.00

0.00

13.71

    [204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9.00

39.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10]检察监督

135.00

135.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

85.40

85.4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本部门项目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公开表6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休宁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上年结转

0.00

一、本年支出

946.04

946.04

0.00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0.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00

(二)外交支出

0.00

0.00

0.00

 

 

(三)国防支出

0.00

0.00

0.00

二、本年收入

946.04

(四)公共安全支出

830.23

830.23

0.00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946.04

(五)教育支出

0.00

0.00

0.00

     经常收入预算拨款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0.00

0.00

0.00

     国库管理非税收入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4.00

44.00

0.00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0.00

0.00

0.00

 

 

(十)卫生健康支出

19.10

19.10

0.00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0.00

0.00

0.00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0.00

0.00

0.00

 

 

(十三)农林水利支出

0.00

0.00

0.00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0.00

0.00

0.00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00

0.00

0.00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

0.00

0.00

 

 

(十七)金融支出

0.00

0.00

0.00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0.00

0.00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00

0.00

0.0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52.71

52.71

0.00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0

0.00

0.00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00

0.00

0.00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00

0.00

0.00

 

 

(二十四)预备费

0.00

0.00

0.00

 

 

(二十五)其他支出

0.00

0.00

0.00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0.00

0.00

0.00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0.00

0.00

0.00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0.00

0.00

0.00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0.00

0.00

0.00

 

 

(三十)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0.00

0.00

0.00

 

 

 

 

 

 

 

 

 

 

 

 

 

 

 

 

 

 

 

 

 

 

 

 

收入总计

946.04

支出总计

946.04

946.04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部门预算公开表7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部门名称:休宁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946.04

606.90

339.14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30.23

491.09

339.14

  04

  检察

830.23

491.09

339.14

    01

    行政运行

570.83

491.09

79.74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9.00

0.00

39.00

    10

    检察监督

135.00

0.00

135.00

    99

    其他检察支出

85.40

0.00

85.4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4.00

44.00

0.00

  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4.00

44.00

0.00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4.00

44.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9.10

19.10

0.00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9.10

19.10

0.00

    01

    行政单位医疗

18.02

18.02

0.00

    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8

1.08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2.71

52.71

0.00

  02

  住房改革支出

52.71

52.71

0.00

    01

    住房公积金

52.71

52.71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情况。

 

 

 

 

部门预算公开表8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部门名称:休宁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606.90

301

工资福利支出

541.22

30101

  基本工资

167.19

30102

  津贴补贴

99.93

30103

  奖金

157.19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4.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8.02

30311

  住房公积金

52.71

30114

  医疗费

1.08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1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52.02

30201

  办公费

2.60

30202

  印刷费

1.00

30204

  手续费

0.10

30205

  水费

0.30

30206

  电费

1.00

30207

  邮电费

1.00

30211

  差旅费

2.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2.20

30226

  劳务费

2.00

30228

  工会经费

3.13

30229

  福利费

1.5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8.31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88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66

30305

  生活补助

13.6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部门预算公开表9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名称:休宁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情况。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部门名称:休宁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注:本表反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此表无数据

 

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部门名称:休宁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

其他收入

    检察监督-中央政法装备补助

65

65

0.00

0.00

0.00

      计算机网络设备

15

15

0.00

0.00

0.00

      制冷电器

5

5

0.00

0.00

0.00

      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33

33

0.00

0.00

0.00

      被服装具

12

12

0.00

0.00

0.00

 

部门预算公开表12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表

部门名称:休宁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单位名称/项目类别/支出项目

购买方式

购买服务起止时间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

其他收入

  休宁县检察院机关/法律服务/聘用书记

政府采购制

2021.1.1-2021.12.31

37.5

37.5

0.00

0

0

部门公开表13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部门名称:休宁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办案补助经费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项目属性

经常性项目

项目期

2021-2023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70.00

 年度资金总额:

70.00

     其中:财政拨款

70.00

       其中:财政拨款

70.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中期目标(2021-2023)

年度目标(2021-2021)

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完成所有检务综合业务工作,并取得良好效益。

数量指标

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完成所有检务综合业务工作,并取得良好效益。




质量指标

检务综合业务工作完成质量

全面受县财政、驻检察院纪检组及相关业务部门检查监督。




质量指标

检务综合业务工作完成质量

全面受县财政、驻检察院纪检组及相关业务部门检查监督。

时效指标

2020年度内完成。

100%完成。

时效指标

2020年度内完成。

100%完成。

成本指标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保障。

100%保障。

成本指标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保障。

100%保障。

个性化产出指标

 

 

个性化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合理安排检察支出,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全力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经济效益指标

合理安排检察支出,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全力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社会效益指标

增强检察综合业务保障水平,提高检察办公办案效率,更好发挥检察影响力。

增强检察综合业务保障水平,提高检察办公办案效率,更好发挥检察影响力。

社会效益指标

增强检察综合业务保障水平,提高检察办公办案效率,更好发挥检察影响力。

增强检察综合业务保障水平,提高检察办公办案效率,更好发挥检察影响力。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增强检察人员综合业务水平,提高综合业务保障能力,提升综合业务效率,形成综合保障体系。

增强检察人员综合业务水平,提高综合业务保障能力,提升综合业务效率,形成综合保障体系。

可持续影响指标

增强检察人员综合业务水平,提高综合业务保障能力,提升综合业务效率,形成综合保障体系。

增强检察人员综合业务水平,提高综合业务保障能力,提升综合业务效率,形成综合保障体系。

个性化效益指标

 

 

个性化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力争100%满意度。

力争100%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力争100%满意度。

力争100%满意度。

个性化满意度指标

 

 

个性化满意度指标

 

 

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装备补助经费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项目属性

经常性项目

项目期

2021-2023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65.00

 年度资金总额:

65.00

     其中:财政拨款

65.00

       其中:财政拨款

65.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中期目标(2021-2023)

年度目标(2021-2021)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1、完成办公办案装备的采购工作;2、完成检察信息化建设工作;

全面保障检务工作需求,取得良好成效。

数量指标

1、完成办公办案装备的采购工作;2、完成检察信息化建设工作;

全面保障检务工作需求,取得良好成效。




质量指标

在提升检察能力现代化上做深做实。

保障检察业务工作按质按量完成。




质量指标

在提升检察能力现代化上做深做实。

保障检察业务工作按质按量完成。

时效指标

2020年度内完成

100%完成

时效指标

2020年度内完成

100%完成

成本指标

政法转移支付全额保障

100%完成

成本指标

政法转移支付全额保障

100%完成

个性化产出指标

 

 

个性化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统筹合理使用资金,保障检察科技信息化取得最大成效。

在满足基本设备需求的基础上,着重从检察专用设备、信息网络及软件构建更新上进行强化提升。

经济效益指标

统筹合理使用资金,保障检察科技信息化取得最大成效。

在满足基本设备需求的基础上,着重从检察专用设备、信息网络及软件构建更新上进行强化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

增强检察综合业务保障水平,提高检察办公办案效率,更好发挥检察影响力

做好“四大检察工作”,在扫黑除恶等大要案上进行突破,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社会效益指标

增强检察综合业务保障水平,提高检察办公办案效率,更好发挥检察影响力

做好“四大检察工作”,在扫黑除恶等大要案上进行突破,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增强检察人员综合业务水平,提高综合业务保障能力,提升综合业务效率,形成综合保障体系。

增强检察人员综合业务水平,提高综合业务保障能力,提升综合业务效率,形成综合保障体系。

可持续影响指标

增强检察人员综合业务水平,提高综合业务保障能力,提升综合业务效率,形成综合保障体系。

增强检察人员综合业务水平,提高综合业务保障能力,提升综合业务效率,形成综合保障体系。

个性化效益指标

 

 

个性化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满意就是检察工作最大成效。

力争100%满意。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满意就是检察工作最大成效。

力争100%满意。

个性化满意度指标

 

 

个性化满意度指标

 

 

 

部门预算公开表14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休宁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12.2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2.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0

       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休宁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979.81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6.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资金收入33.77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79.8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864万元,占88.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万元,占4.49%;卫生健康支出19.1万元,占1.95%;住房保障支出52.71万元,占5.38%

 

、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入预算97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6.04万元,占96.55%,比2020年预算增加102.59万元,增长12.16%,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一是由于本年度的聘用书记员人数增加,相应的工资、奖金等日常支出也增加;二是本年度县级目标管理考核奖标准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0万元

、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支出预算979.8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00.52万元,增长11.43%增长原因主要是一是由于本年度的聘用书记员人数增加,相应的工资、奖金等日常支出也增加;二是本年度县级目标管理考核奖标准提高。其中,基本支出626.96万元,占63.99%,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352.85万元,占36.01%,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办案支出等

 

 

四、关于202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79.81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6.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收入33.77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79.8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864万元,占88.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万元,占4.49%;卫生健康支出19.09万元,占1.95%;住房保障支出52.71万元,占5.38%

五、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6.04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增加102.59万元,增长12.16%,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本年度的聘用书记员人数增加,相应的工资、奖金等日常支出也增加;二是本年度县级目标管理考核奖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21公共安全支出830.23万元,占87.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万元,占4.65%;卫生健康支出19.1万元,占2.02%;住房保障支出52.71万元,占5.57%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2021年预算570.8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3.5万元,增长12.5%,增长原因主要是一是由于本年度的聘用书记员人数增加,相应的工资、奖金等日常支出也增加;二是本年度县级目标管理考核奖标准提高。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1年预算3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2万元,增长129.41%,增长原因主要是根据上年度费用支出情况对预算进行了调整。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

2021年预算13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9.4万元,下降22.59%,下降原因主要是部分人员转隶,按照上年度实际费用发生情况进行了预算调整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1年预算4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27万元,增加2.97%,增长原因主要是由于2021年人员经费增加,人员保险缴费基数也相应增加。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1年预算19.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66万元,增长原因16.18%,增长原因主要是聘用书记员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缴费基数也相应提高。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1年预算1.08万元,与2020年预算金额一致。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52.7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34万元,增长10.16%,增长原因主要是由于聘用书记员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缴费基数也相应提高。

、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8.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52.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37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1年,休宁县人民检察院本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2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一致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152号)、《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153号)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支出预算2.2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费使用安排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休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经审批的接待上级视察调研和检查指导、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外县考察交流以及基层业务往来等公务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0万元,2020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2020年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5万元。

1. 中央政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中央政法办案补助经费由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承担。开展年度办案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立项依据。2008年政法体制改革以来,检察办案经费按规定标准由地方财政与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共同承担。

3)起止时间。202111-20211231日。

4)项目内容。主要用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办案经费补助。开展年度办案经费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70万元,其中:办案差旅费31万元,检察宣传费1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4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合理安排检察支出,强化检察业务综合保障水平,着力提高办案效率和结案率,更好发挥检察影响力。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全力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 中央政法装备补助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中央政法装备补助经费由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承担。开展年度装备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立项依据。2008年政法体制改革以来,装备补助经费按规定由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承担。

3)起止时间。202111-20211231日。

4)项目内容。主要用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科技装备经费补助。开展年度装备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65万元,其中:被装购置费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33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构建更新1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合理安排检察支出,强化检察业务综合保障水平,着力提高办案效率和结案率,更好发挥检察影响力。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全力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1休宁县人民检察院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4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数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7.5万元,为聘用制书记员5劳务购买,购买方式政府采购,购买时间为2021.1.1-2021.12.31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总金额1139.84万元,较上年减少116.6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51.26万元、通用设备742.87万元、专用设备125.12万元、其他资产20.6万元。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休宁县检察院保留公务用车5辆,

其中: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

截至20201231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项目支出按规定50万元以上的项目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部门预算批复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2(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