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09-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年9月

 

 

第一部分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20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休宁县委办公室、休宁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休宁县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休宁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
(一)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二)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三)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四)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五)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等。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包括:休宁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决算,与预算一致。

纳入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为休宁县人民检察院本级,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第二部分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休宁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栏 次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934.1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上级补助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776.52

五、事业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六、经营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其他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73

 

 

九、卫生健康支出

17.52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37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三、其他支出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934.14

本年支出合计

885.14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结余分配

 

年初结转和结余

11.24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24

 

 

 

 

总计

945.38

总计

945.38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休宁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

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

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其中:教育

收费

合计

934.14

934.1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25.52

825.5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

检察

825.52

825.5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554.70

554.7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7.00

17.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10

检察监督

132.07

132.0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21.75

121.7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73

72.7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2.73

42.7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73

42.7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7.52

17.5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7.52

17.5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7.52

17.5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8.37

48.3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8.37

48.3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8.37

48.3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休宁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885.14

663.32

221.82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76.52

554.70

221.82

0.00

0.00

0.00

20404

检察

776.52

554.70

221.82

0.00

0.00

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554.70

554.70

0.00

0.00

0.00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7.00

0.00

17.00

0.00

0.00

0.00

2040410

检察监督

83.07

0.00

83.07

0.00

0.00

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21.75

0.00

121.75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73

42.73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2.73

42.73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73

42.73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7.52

42.73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7.52

17.52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7.52

17.52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8.37

48.37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8.37

48.37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8.37

48.37

0.00

0.00

0.00

0.00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休宁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金额

项目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934.1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776.52

776.52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73

42.73

 

 

 

 

九、卫生健康支出

17.52

17.52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37

48.37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三、其他支出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934.14

本年支出合计

885.14

885.14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1.24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24

60.2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1.2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总计

945.38

总计

945.38

945.3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885.14

663.32

221.8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76.52

554.70

221.82

20404

检察

776.52

554.70

221.82

2040401

行政运行

554.70

554.70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7.00

0.00

17.00

2040410

检察监督

83.07

0.00

83.07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21.75

0.00

121.7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73

42.73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2.73

42.73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73

42.73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7.52

17.52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7.52

17.52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7.52

17.52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8.37

48.37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8.37

48.37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8.37

48.37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休宁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632.94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6.46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165.44

30201

  办公费

 3.15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

155.72

30202

  印刷费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103

  奖金

150.85

30203

  咨询费

 

307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30106

  伙食补助费

1.08

30204

  手续费

 

307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30107

  绩效工资

 

30205

  水费

 

310

资本性支出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41.87

30206

  电费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207

  邮电费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7.52

30208

  取暖费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7.28

30211

  差旅费

 

31006

  大型修缮

 

 

30113

  住房公积金

62.62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14

  医疗费

 

30213

  维修(护)费

 

31008

  物资储备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54

30214

  租赁费

 

31009

  土地补偿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93

30215

  会议费

 

31010

  安置补助

 

 

30301

  离休费

 

30216

  培训费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02

  退休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31012

  拆迁补偿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4

  抚恤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5

  生活补助

0.51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227

  委托业务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8.22

312

对企业补助

 

 

30309

  奖励金

12.17

30229

  福利费

 5.09

31201

  资本金注入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1203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1204

  费用补贴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5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1205

  利息补贴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399

其他支出

 

 

 

 

 

 

 

 

39906

  赠与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9999

  其他支出

 

 

人员经费合计

 646.86

公用经费合计

 16.4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门:休宁县人民检察院

 

 

 

 

 

 

 

 

 

 

 

 

 

 

 

 公开07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余

合计

 

 

 

 

 

 

 

 

 

 

 

 

 

 

 

 

 

 

 

 

 

 

 

 

 

 

 

 

 

 

 

 

 

 

 

 

 

 

 

 

 

 

 

 

 

 

 

 

 

 

 

 

 

 

 

 

 

 

休宁县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休宁县检察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945.38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945.38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2019年相比,收入、支出各减少57.38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其他收入,本年度没有;二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公用经费和资产运行维护费、信息化运行维护等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934.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4.1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88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3.32万元,占74.9%;项目支出221.82万元,占25.1%;经营支出0万元,占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45.3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945.3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19年相比,收入、支出各减少56.25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公用经费和资产运行维护费、信息化运行维护等项目支出,合理保障必要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5.1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5.26万元,下降10.6%。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及厉行节约等因素,公共安全支出经费缩减8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减少20.9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5.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776.52万元,占87.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73万元,占4.8%;卫生健康(类)支出17.52万元,占19.8%;住房保障(类)支出48.37万元,占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34.14万元,支出决算为88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公用经费和资产运行维护费、信息化运行维护等项目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54.7万元,支出决算为5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132.07万元,支出决算8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9%。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资产运行维护费、信息化运行维护等项目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1.75万元,支出决算12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73万元,支出决算为4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7.52万元,支出决算为1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8.37万元,支出决算为48.37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3.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6.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休宁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7万元,比2019年减少6.63万元,下降67.9%,主要原因是加强机关运行经费控制,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休宁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月31日,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3个项目,涉及资金221.82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看,项目绩效目标合理,各项目较好完成了目标任务,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安排专项经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共涉及资金207.82万元。以上项目由我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项目绩效目标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努力推动了“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充分合理安排各项检察支出,强化了检察业务综合保障水平,有效促进了办案效率和结案率的提高,为发展地方经济保驾护航,有力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绩效目标基本达成。

组织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优秀,有效保障了单位日常运转和重点业务开展,部门工作按计划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基本达成,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较高,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安排专项经费”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全年预算数为206.42万元,执行数为157.42万元,完成预算的76.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质按量完成检察业务装备配置工作,促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改善办案基础设施和办案条件。2020年业务装备购置116件,当年实际已完成购置金额56.86万元,100%完成;二是完成所有检察业务工作,取得良好政治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办理各类检察案件404件,审结数393件,结案率97%,完成政法办案资金支付100.56。其中,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共275件,审结274件;办理民事行政案件78件,审结68件;办理控申举报案件4件,审结4件;办理监所检察案件47件审结47件。案件办结及时,结案率高,为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预算与项目执行之间存在着差异。原因是没有全面、合理、切实做好项目预算测算工作;二是工作进度不均衡。原因是各个阶段项目规划不细致,跟进工作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合理安排各项检察支出;二是提高项目预算全年规划与执行力度,提高检察办公办案效率,更好发挥检察影响力。

休宁县检察院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地方主管部门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资金使用单位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06.42

157.42

76.3%

 其中:中央补助

138

100.42

72.8%

       地方资金

68

57

83.8%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开展检察业务和检查监督,提高检察办案办公现代化水平,强化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发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休宁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和以办案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守初心、担使命,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勇担当、善作为,推动共建共享共治,转理念、强定力,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指标




数量指标

办理各类案件

390

393

 

装备配置数量

100

99

质量指标

检务综合业务工作完成质量

全面受县财政、驻检察院纪检组及相关业务部门检查监督。

程序规范,审核完备,监督到位

时效指标

通知后30日内

100%完成。

100

 

成本指标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保障。

100%保障。

100

 




经济效益

合理安排检察支出,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全力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有效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健康有序发展

 

指标

社会效益

增强检察综合业务保障水平,提高检察办公办案效率,更好发挥检察影响力。

增强检察综合业务保障水平,提高检察办公办案效率,更好发挥检察影响力。

为维护地方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法治护航作用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增强检察人员综合业务水平,提高综合业务保障能力,提升综合业务效率,形成综合保障体系。

增强检察人员综合业务水平,提高综合业务保障能力,提升综合业务效率,形成综合保障体系。

为今后检察工作良好发展起到铺垫和促进作用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力争95%满意度。

力争95%满意度。

98%

 

满意度指标

说明

 

2.休宁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安排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全年预算数为50.4万元,执行数为5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及时,案件办结及时,结案率高,全年共办理各类检察案件404件,审结数393件,结案率达97%。主要依法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由于各项检察工作的有序开展,办案效率及结案率的提高,办案人员满意度及社会公众满意度均达到年度目标,检察机关的影响力及社会公信力持续得到提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全年资金支付进度不均衡。原因是各个阶段项目规划不细致,工作跟进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项目预算全年规划与执行力度,提高检察办公办案效率,更好发挥检察影响力。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完善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建立分项目、分区域、分部门的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政策,充分发挥政法经费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政法经费保障水平,要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到位率、所占经费比重等作为量化指标,进行财务分析。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将中央、省及本级财政安排的经费全部纳入同级检察机关的年度预算,用于解决基层院办案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的需要,防止以中央和省级政府安排的经费抵顶本级财政应当安排的支出。

本项目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总目标是开展检察业务和检监督,提高检察办案办公现代化水平,强化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发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休宁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阶段性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和以办案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守初心、担使命,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勇担当、善作为,推动共建共享共治,转理念、强定力,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定目的是为了通过合理安排检察经费支出,确保检察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经济效益,为地方发展保驾护航。绩效评价对象: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范围: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办案支出。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必须按照<安徽省政法经费分类保障管理办法>确定办案业务经费的开支范围列支各项支出,并设置明细账,确保专款专用。装备业务经费购置,严格按照县级检察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套标准执行。除省级集中统一采购外,县级采购需由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审批后,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按程序进行采购。装备经费列支各项支出,转账需附有效票据、计划采购审批表、采购合同、验货单。并设置明细账,确保专款专用。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结合部门工作职能做好年初绩效评价申报工作;2、制定项目评价工作小组,制定项目工作计划;3、确定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案;4、做好项目调研和资料收集;5、年终根据年初绩效申报和绩效评价方案进行项目分析和调研,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全年预算数为206.42万元,执行数为157.4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6.3%。全年政法装备配置数99件,完成政法装备资金支付56.86万元,执行率100%;办理各类检察案件404件,审结数393件,结案率97%,完成政法办案资金支付100.56万元,执行率67.2%。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一是按质按量完成检察业务装备配置工作,促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发展,改善了办案基础设施和办案条件。二是完成所有检察业务工作,案件办结及时,结案率高,为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法治环境。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2020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为206.42万元。其中:中央政法补助138万元,省级政法补助68万元;办案业务经费149.56万元、装备业务经费 56.86万元。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到位206.42万元,实际到位率100%,其中:中央政法补助138万元,省级政法补助68万元;办案业务经费149.56万元,实际到位率100%、装备业务经费 56.86万元,实际到位率100%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办案支出。

12020年度办案业务案件审结数393余件,办案业务经费实际支出100.5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执行数的67.2%。(22020年度装备业务购置数99件,装备业务经费实际支出56.8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执行数的100%

(三)项目产出情况。

1办案业务费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0年办理各类案件404件,审结数393件。全年完成值393件。

2)质量指标,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办案业务的比例63.9%,全年完成67.2%。全面受县财政、驻检察院纪检组及相关业务部门检查监督,程序规范,审核完备,监督到位。

3)时效指标,收到通知后30日内。

2装备业务经费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0年装备业务购置99件,当年实际已完成购置金额56.86万元。

2)质量指标,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装备业务的比例为36.1%。全年完成100%。全面受县财政、驻检察院纪检组及相关业务部门检查监督,程序规范,审核完备,监督到位。

3)时效指标,收到通知后30日内。

)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增强检察综合业务保障水平,提高检察办公办案效率,更好发挥检察影响力。

2、满意度指标。办案业务案件质量达到检察质效要求,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科学编制预决算,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做实做细各项预算收支,合理安排各项检察支出;二是提高项目预算全年规划与执行力度,全程跟踪监督,提高检察业务水平和办公办案效率,更好发挥检察影响力。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预算与项目执行之间存在着差异。原因是没有全面、合理、切实做好项目预算测算工作;二是工作进度不均衡。原因是各个阶段项目规划不细致,跟进工作不到位。下一步要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合理安排各项检察支出;提高项目预算全年规划与执行力度,提高检察办公办案效率,更好发挥检察影响力。

七、有关建议

绩效评价工作刚刚起步,许多方面认知不深,了解不多,首先要加强学习和培训力度;其次绩效评价工作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需要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因此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全员参与;绩效评价是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及项目运转高度融合后的综合评价,需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制定严密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以及评价指标体系,并且全程跟踪推进,是一项长期性艰巨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