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案件
检察长出庭支持诉讼,守护绿水青山
时间:2020-03-05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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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防控吃紧期,休宁县检察院检察长徐茂林担任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对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和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出庭支持诉讼。经过一个上午的紧张庭审,休宁县法院均支持了我院的量刑建议及公益诉讼请求。
主要案情:
安徽省休宁县东临溪汊水河(含支流)水域和口镇碜溪河水域属全年禁渔区。被告人胡某某、王某某于2019年6月23日晚携带电鱼工具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电击方法在汊水河流域非法捕捞各类河鱼7835克。被告人余某某于2019年6月6日晚携带电鱼工具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电击方法在碜溪河流域非法捕捞各类河鱼2925克。
被告单位某某石英材料(黄山)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凌某某未按照该林地审批手续的规定实施开采业务,导致非法占用岭南乡璜茅村国家级公益林36号、38号、40号,省级公益林11号林地,致使原有地貌植被严重破坏,面积共计24.033亩。
在对上述案件提起公诉的同时,我院还及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被告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害和生态修复费用。要求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被告单位停止侵害,对被损害的生态环境进行复绿或承担复绿费用。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打击力度,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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