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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变课堂,以案释法促廉洁
时间:2020-02-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月21日上午,江某某玩忽职守罪一案在休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我院员额检察官陈聆艳依法出庭支持公诉。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及我院共同组织各县直单位、乡镇财务人员通过庭审公开网观看庭审直播。

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间,被告人江某某在担任齐云山镇“三资”服务中心会计期间,未按规定保管会计印章,长期将其会计印章放置在出纳汪某某处。2019年4月至8月间,江某某每月与汪某某对账时,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政府会计制度规定等要求,认真核对项目,以致汪某某等人在此期间多次挪用“三资”中心账户资金用于网络赌博,数额共计297万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对该案的犯罪构成进行了充分详细的论证,在举证、辩论环节逻辑清晰,驳斥了辩护人的部分辩护意见,且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了相关法律理论,并着重强调了财务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业务规范,给全县各单位、乡镇财务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领导干部特别是财务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以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整个庭审持续近2个小时,庭审网络直播点击量高达4万余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