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贩假等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月10日,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对市、县两级烟草专卖局、县公安局、县法院等多部门联合开展的销毁涉案假烟活动派员全程监督,确保销毁过程依法依规开展。

此次行动公开集中销毁了宁某某等3人非法经营案生效判决予以没收的总价值180余万元,近2700条假冒“中华”牌伪劣卷烟,销毁行动改变了以往焚毁的方式,采用压缩和深层填埋的方式进行了无害化销毁。
此次集中销毁活动,既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省市县“一改两为”会议精神的有力举措,也是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百姓权益的务实行动,既教育引导了市场主体,又震慑警示了不法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