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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休宁检察:“宪”在行动,与法“童”行
时间:2025-1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12月4日,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休宁县检察院干警走进县城海阳第二小学,为同学们带去一堂具有人文温度的宪法启蒙课。

“宪法并非遥不可及,从出生落户到入学受教,再到未来就业成家,它就像空气与水,始终默默守护着我们的成长。”活动开篇,检察官用生活化的开场白打破了宪法与学生间的“距离感”。课堂上,检察官紧扣青少年成长轨迹,从出生时获得“公民”身份这第一份法律赋予的礼物,到踏入校园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再到年满18周岁成人后获得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细致梳理了宪法伴随人生的每一个关键节点。这种沉浸式的讲解,让学生们真切感知到,宪法并非高高在上的冰冷条文,而是从出生起就守护我们一生的“温暖铠甲”。

为提升宣讲实效,检察官精心设计互动问答环节。面对“宪法规定了哪些公民基本权利”“未成年人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等问题,同学们踊跃举手、积极作答,在思维碰撞中深化对宪法知识的理解与认同。

宪法教育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使命。下一步,休宁县检察院将持续通过“滴灌式”精准普法,将宪法精神融入日常法治教育,在孩子们心中播下“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种子,引导他们成长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与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