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无烟气烟草制品监管,维护烟草专卖秩序与消费者合法权益,1月28日,休宁县检察院与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本次活动,聚焦无烟气烟草制品这一新兴领域,旨在明晰其法律属性与监管要求。现场通过系统解读监管规定,强调无烟气烟草制品属于烟草专卖管理范畴,必须依法取得许可,严禁非法生产经营。检察人员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阐明非法生产、销售此类产品的法律后果与社会危害,引导经营者依法经营、消费者增强辨识与防范意识。

此次联合宣传强化了对无烟气烟草制品全链条监管的法治警示作用,营造了共同抵制涉烟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下一步,休宁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与烟草专卖等行政部门的协作,加强法治宣传与执法司法衔接,凝聚监管合力,紧盯重点领域与新兴业态风险,切实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