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上午,江某某的家人走进休宁县检察院检务大厅,将一面写有“司法为民守初心 公平正义护万家”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并反复念叨着:“谢谢检察官,谢谢检察院,为我们挽回了不少损失!”

2024年10月,犯罪嫌疑人彭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员的指挥下,以“境外旅游贷款”的名义将休宁籍江某某骗至缅甸妙瓦底电诈窝点。2025年4月,江某某家人将其成功从缅甸妙瓦底电诈窝点解救回国。2025年8月,公安机关以嫌疑人彭某某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移送休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即听取江某某的意见,了解到江某某被嫌疑人彭某某骗至境外电诈窝点,便联系其家人出资进行解救,嫌疑人彭某某作为组织、介绍人员,需要对其解救回国所产生的费用承担适当补偿责任。检察官耐心倾听其诉求,并安抚其焦虑情绪,表示会与嫌疑人沟通赔偿事宜。在与嫌疑人沟通时,检察官严肃指出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阐明积极赔偿、争取谅解对化解矛盾的重要性,使其清晰认识自身应承担的责任。
通过“背靠背”沟通缓解双方对立情绪后,检察官及时组织“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检察官引导双方就具体数额、支付方式等进行友好协商。最终,嫌疑人向江某某诚恳致歉,并当场支付赔偿款。江某某接受道歉与赔偿数额,当场出具谅解书,表示对嫌疑人的行为予以谅解。至此,双方的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一面锦旗,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高度认可,更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实践。下一步,休宁县检察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高质效办案,纾解群众急难愁盼,传递司法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