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本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工作要求,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迈出坚实步伐。先后获评“全省基层院建设典型经验”“安徽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先进集体”等9个集体荣誉称号。
一、紧扣中心大局,护航经济社会发展走深走实
全力保障社会平安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5件133人,批准和决定逮捕60件82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30件395人,提起公诉160件299人。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提起公诉涉恶案件1件2人,邪教类案件3件5人。依法严惩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提起公诉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58件130人。守护网络空间安全清朗,提起公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38件87人。推动反洗钱工作高质量发展,提起公诉洗钱案件1件1人,1名干警荣获“黄山市2023年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先进个人”。深化监检协作配合,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全覆盖,提起公诉6件6人,追回赃款380余万元,发出检察建议1件。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出台方案、成立专班,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提起公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类犯罪共9件12人。开展民宿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及时将民宿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助推民宿产业长效健康发展。与一批企业结成“检企共建”单位,院领导带头走访民营企业33次,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参与法治护航中心坐班50余人次,落实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7次,提供法律咨询30余人次,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致力服务绿色转型发展。推深做实“山水齐云”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品牌,发挥“河(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加强生态环境长效管护,依法从严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提起公诉17件39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件33人,追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8万元。探索适用认购碳汇责任机制,依托西田国有林场检察公益固碳基地,办理了全市首件以认购碳汇代替生态修复损害赔偿的单独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自愿认购林业碳汇68.49吨。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助力清理福寿螺9.66吨,有效遏制外来入侵物种繁殖扩散。
助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院领导包案、带案下访,信访总量、重复信访双下降。落实“应听证尽听证”要求,开展检察听证19件次,以释法说理化事结、解心结。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检察建议工作的审议意见。注重将个案办理与社会治理相结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件,回复整改率100%,推动从“办理”向“办复”转变。
二、紧扣民心民愿,增进民生福祉见行见效
做实民生检察工作更有力。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当好农民工“护薪人”,打造“支持起诉+”模式,在县法律援助中心设立民事支持起诉联络点,与县法院、县司法局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23件,帮助农民工讨回薪酬6万余元。坚持做到“小案”不“小办”,开展食药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监督行动,办理事关群众“舌尖上”“脚底下”安全的民生“小案”22件。守护“夕阳红”,起诉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13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养老服务场所的居住环境、餐饮卫生、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排查,促进养老产业健康发展。对因案陷入困境的案件当事人加强司法救助,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积极传递检察温度。
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更给力。持续做优“齐云护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提起公诉1件1人;对初犯、偶犯和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1人。主动与妇联、教育等部门沟通协作,共建休宁县家庭教育指导站,凝聚多方力量推动构建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大格局。对权益受损但不敢或不懂起诉的受侵害未成年人、妇女等支持提起民事诉讼2件。对办案中发现的无父母抚养的3名未成年人,及时向民政部门建议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范围并给予救助。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3次,受众学生达3000余人,一名干警荣获“黄山市优秀校外少先队辅导员”称号。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更准确。严格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均保持在90%以上,有力促进矛盾化解、社会和谐。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处理,不批准逮捕24件50人,不起诉40件49人。秉持“如我在诉”情怀,在小案中传递司法温情、展现检察担当,对6件因邻里纠纷、偶发事件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通过走访、释法说理,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更全面。积极构建“线上+线下”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法治宣传体系,通过开展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八仙桌上话检察”等活动载体进行以案释法,围绕电信诈骗、禁毒、食药安全、校园欺凌等内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余次。通过门户网站、报刊、新媒体等平台讲好检察故事,各类稿件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159篇,被国家级、省级媒体采用65篇。
三、紧扣主责主业,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尽职尽责
“求极致”做优刑事检察。会同公安机关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运行,依法监督立案4件,撤案9件。深入推进刑事诉讼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4件,纠正漏捕、漏诉9人。深化刑事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4次,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3次,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问题11个。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监督意见2件。
“谋新篇”做强民行检察。以精准监督理念为指引,强化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执行活动案件监督,办案数量实现稳进,办案质量持续提升。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与相关行政机关召开座谈会10次,会商解决问题25个。办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案件34件39人,对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22件25人,杜绝“不刑不罚”情形的发生。研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法律监督模型,排查线索9条,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件,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守好农民工“钱袋子”。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关工作得到肯定。
“创名片”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9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5件,绝大多数公益受损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4件,诉讼请求均获得法院支持。助力徽文化保护与传承,开展徽文化文物遗产公益诉讼专案行动,立案5件,督促消除古建筑安全隐患16处,修缮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联合合肥军事检察院开展国防公路专项监督,通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推动整治国防公路路面破损、山体滑坡等隐患10余处。聚焦新安江源头生态治理,与浙江省淳安县等检察院会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协作机制”,为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聘任3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15名“益心为公”志愿者通过检察云平台提供案件线索,公益保护“朋友圈”持续扩大。
“求突破”赋能智慧检察。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理念,以数字检察赋能监督办案,自主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个,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3个,研判案件线索22条,成案4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有力督促相关部门补短板、堵漏洞。推进信息互通,助力政法业务协同平台建设,通过单轨制流转案件261件,电子卷宗流转和业务交互时间大幅缩短,案件办理质效得到提升。
四、紧扣自身发展,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有声有色
政治建检擦亮忠诚底色。将党的绝对领导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及时向县委和市检察院汇报重大事项、重要案件9次。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2次、“三会一课”29次,交流研讨37人次。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党建引领,打造“状元先锋·四色休检”党建工作品牌,推动形成党建业务互融互促新格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三同步”原则,牢牢守住检察机关网络意识形态主阵地。
素能强检提升履职亮色。压实教育培养青年干警“传帮带”责任,做好检察人才梯次建设,出台干警交流轮岗制度,将交流轮岗与培养锻炼有机结合。常态化推进岗位练兵,激励年轻干警在实战实练中经风雨、壮筋骨、长才干,在黄山市第七届检察官律师辩论赛中,我院荣获团体一等奖,1名干警获“最佳辩手”称号。抓实理论研究、案例研讨、同堂培训、听庭评议,用好特邀检察官助理、专家咨询等制度,促进检察人员专业能力不断精进。1名干警撰写的调研文章在《安徽检察》刊出,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22人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
从严治检涵养清廉本色。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专题党课、警示教育、主题党日等形式,教育引导全体干警提高纪律意识、守牢廉洁底线。抓紧抓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检视整改重点问题35个,制定并完成整改措施116条,建立及完善制度机制8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实行月报告,“逢问必录”已成常态。
阳光亮检强化监督成色。积极配合省、市人大专项调研,对照审议报告、专题座谈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改进检察工作。争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主动登门拜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1人次。扎实推进司法环节“全过程人民民主”,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司法办案、公开听证等活动42人次。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36条,保障律师阅卷179人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开展检察宣传的深度、广度、精度还不够,广大群众对检察工作职能了解还不全面不充分;二是在服务保障全县发展大局方面措施还不够有力,力度还有待加强;三是检察干警司法理念、职业素养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仍有差距。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强化实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严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为服务现代化美好休宁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应勇检察长调研安徽讲话精神,强化学思践悟,持续擦亮检察机关鲜明政治底色。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谋划检察工作,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做细做实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打造“状元先锋·四色休检”党建工作品牌,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
二是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服务中心工作。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依法维护网络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果,推深做实“山水齐云”“齐云护未”品牌,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三是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充分履职尽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依法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诉讼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持续加强支持起诉、行刑反向衔接等工作,积极拓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精准、规范监督。高度重视典型案例培育。
四是从严从实管理,筑牢检察工作基层基础。抓实“关键少数”,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党的建设、履职办案和队伍建设全过程。突出专业能力提升,加强实战练兵和业务竞赛,培养优秀检察人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检察机关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锚定更高目标,坚持更高标准,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为奋力开创现代化美好休宁建设新局面作出检察新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4年初,最高检印发《“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并明确了专项行动的14项重点工作举措。
2.“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2024年2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等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等突出问题,重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3.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是指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定》,检察机关收到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之日起7天之内要做出是否受理、是不是需要补充材料以及移送有关检察机关处理的程序性回复,告知其“已收到,谁在办”。对于应当由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要在3个月之内答复办理结果;如果案件复杂、涉及多个部门,3个月没有办结的,要及时答复办理进展情况。
4.行刑反向衔接:人民检察院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处理,并对行政主管机关的回复和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5.数字检察:“数字检察”是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将大数据思维和方式深度融入法律监督工作,通过整合检察系统内外海量数据,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按照“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要求,遵循“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检察工作路径,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理念、模式、机制的重塑性变革,促进检察办案更加公正,检察管理更加科学、检察服务更加精准。
6.“状元先锋·四色休检”党建工作品牌: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传承状元文化的内涵“勇争一流”为核心,把深厚的状元文化底蕴转化为干大事、干实事的自觉行动,坚持“精细化、求极致”的办案理念,致力于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四色休检”即突出“红心”向党,激发党建活力,赓续红色血脉;凝聚“蓝色”力量,推动检察队伍建设,争当敢为先锋;守护“绿色”生态,凝聚“山水齐云”公益诉讼检察品牌之力,赋能绿色休宁发展;树立“金牌”意识,培育业务先头兵,争当实干先锋,彰显“金色”检徽。